10月17日,集宁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。会议应到主任及委员 25人,实到20人,因公因事请假5人,符合法定人数。区委常委、政府副区长冀宏,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瑞明,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岗同志列席会议。
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松和忠主持。

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,拟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。审议通过了集宁区人民政府将集宁区朝阳公园及铁路、道路周边等3个棚户区(城中村)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;集宁区铁军山周边棚户区(城中村)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;将工农路小学以东棚户区(城中村)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;关于提请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年度供暖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;白海子镇、马莲渠乡确定代表名额等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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